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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31岁的女子钱仁风,在监狱中度过了本该最美好的13个春秋。12月21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纠正了该院于13年前对“巧家县幼儿园投毒案”作出的有罪判决,撤销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钱仁风作出的无期徒刑裁定,改判无罪。钱仁风获当庭释放。

对于一个收监时年仅17岁的少女来说,13年的冤狱绝不仅仅意味着13载自由的消失,更意味着永远回不去的青春、爱情、亲情等等人生最美好的体验被粗暴剥夺。有人说钱仁风比呼格吉勒图等人幸运,最终还是活着出来了。可是这样的“幸运”却是多么地苦涩和沉重。是什么东西让钱仁风的遭遇如此悲惨?是命运吗?不是。

这些年来,随着佘祥林、聂树斌、滕兴善、呼格等等大冤案的改正,我们看到其中存在着一些令人吃惊的相似与雷同,那就是公安侦查环节中大量的违法办案情节,而且这些违法办案情节又在起诉、审判环节被轻易放过了。钱仁风案同样如此——毒物鉴定存在明显疏漏,投放毒鼠强非唯一结论,公安相关笔录存在违规,重要物证不具备排他性,钱仁风侦查阶段有罪供述存疑,公安代签有罪供述笔录……更要命的是,这些现在看来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却被当时的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办案人员视而不见。面对这些,真是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有人从钱仁风案没有真凶露面或者“被害人”回乡之类情节却仍然被纠正了这一点出发,肯定办案机关尤其是云南省检察院在这起复查案中的坚持和实事求是做法。这当然有些道理。不过,与其将钱仁风的重获自由归功于办案人员甚至“法治的进步”,不如对坚守信念13年绝不轻言放弃的钱仁风姑娘本人点32个赞!如果没有钱仁风内心的笃定,以及这份可贵的笃定所激发的钱家人艰辛又持续的努力奔波,很难说钱仁风姑娘能有今天这般“幸运”。

据报道,有记者尝试联系多位参与当年办案的民警,他们全都拒绝了采访请求。其中的多人,目前已身居巧家县警界高层。我现在最怕看到的是,因为纠正“巧家县幼儿园投毒案”有功,谁谁谁又受奖了,谁谁谁又升职了。而当年那些始作俑者却仍然一边紧闭他们高贵的嘴,一边继续带领着年轻的警察们“殚精竭虑”完成“办案任务”。

而我更愿意看到的是,目前还是狱中的“钱仁风”们,都能像钱姑娘那样多看新闻多看书,坚定信念不认命,相信社会的进步与人性的复苏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的。让我们一起努力,来修补这个社会曾经的创伤,来拯救我们自己和这个民族。

(载12月23日新京报,发表时有删节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5-12/23/content_614995.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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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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