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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发现自己的妻子马蓉女士出轨,公开声明离婚。那份声明措辞严厉,一方面表白自己忠诚、正派、宽容,另一方面指责对方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声明于8月14日(星期日)凌晨发出,瞬间引爆社交网络,令不少人兴奋得难以入眠,连夜写文章发帖子刷屏朋友圈。如此闻鸡起舞、只争朝夕的敬业精神,实在让人佩服。
 
那些文章既有怒斥马蓉的,也有唾骂王宝强的,幸灾乐祸或心有戚戚者也不少。我不想在这里复述那些充盈其中的难听语词,想必大家已经也读到不少了。站着说话不腰疼,对别人的是非曲直对错好坏,一些人总能轻而易举就抢占到道德制高点,然后居高临下倾泻话语,而那些话语看上去又多半是“正确”的。
 
但是,在我们身处的这个现代社会,还有一些更正确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坚守和遵从。也许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并不完善,但是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无疑已进入一个高度文明的阶段。在这个“地球社会”里,有一些基本的共识已然形成,譬如尊重个人选择与隐私,以及个人选择与隐私在公义、道德、权利和自由等等价值的排序中,处于什么位置。
 
无疑,个人隐私的确保是地球人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对普通人而言如此,对公众人物来说同样不能例外。不少人以为王宝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就应该“让渡”自己的隐私,无论是谁都可以对他及其家人说三道四、深挖细查、穷追猛打。这是一个严重的误会。公众人物的隐私同样受法律保护,他们要让渡的只是事关公共利益的那部分个人信息。王宝强跟马蓉之间的过往尤其是孩子们的一切信息,都是与公益无关的个人隐私,凭什么要被你们随便拿去消费?
 
至于王宝强的个人选择——决定离婚、发表声明、表白自己并指责对方、声明发布时机和方式等等,均属于其个人自由及权利所在;若有不当乃至侵权情节,也是各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其他人等(哪怕自诩为“公众”或意见领袖者)无权置喙,妄加指责更是毫无道理,甚至同样涉嫌侵权和冒犯。
 
有些傲慢的“精英”看不起“乡鄙野夫”,认为王宝强的复仇方式野蛮粗暴。其实王宝强的精明及对中国式舆论生成与传播方式的熟稔,恐怕并不在大多数批评者之下。他先下手为强,占领道德高地,为事件总体定调,未必不是为了将舆论可能给他造成的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他一点也不傻,反倒是一些评论者太自以为是。更重要的是,就算王宝强粗鄙,那也是他的自由和权利。
 
这方面,我们真应该向日本人学习。美国女学者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作者)将日本的“耻感文化”理解为:无论如何不能做失礼之事。给周遭带去不必要的关注和不安,是很大的失礼——这方面,王宝强或许失礼了,虽然他有自己的苦衷。而仅仅是引起他人不快,在日本人看来也是失礼;何况在舆论场上肆无忌惮地臧否人物,这恐怕比王宝强的“失礼”严重得多。
 
其实,中国古代文化就尤其重视“礼”,譬如孔夫子那句“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人与人关系中最基本的“礼”。如果你是王宝强,你肯定不想让别人如你们指责他那样去指责你,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那么,面对王宝强婚变,我们还是优雅一点吧。围观可以,围殴不行。
 
中国青年报发表时有删节:http://zqb.cyol.com/html/2016-08/16/nw.D110000zgqnb_20160816_3-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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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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