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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钱还是要命?——重庆“反腐新招”的局限性

朱达志

重庆反腐又出新招:首次把奖金与追赃金额挂钩,实名举报贪官最高可奖20万元;网上发帖如果查实也算举报,照样获奖。《重庆晨报》昨日的报道可谓“大快人心”:快来举报贪官吧!只要举报属实,将贪官绳之以法,追缴回来的赃款,就有你一份。

这样旗帜鲜明地做新闻也算是当下重庆的一大特色。整个报道看上去就像是一篇公益广告,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推出的这一举报奖励办法介绍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只不过,大快人心之余还是有人满腹狐疑——有网友打油一首获数百人提帖支持,即可佐证:

“欲得诱饵二十万,搭条性命亦枉然。大鸣大放大字报,如今依旧仍时髦。既显反腐有决心,又能除异无烦恼。犹记义士李国福,死谏后人别入套!”

所谓“义士李国福”,就是曾多次到北京举报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的那位举报人。李国福秘密举报张治安达两年之久,不但没把后者扳倒,反倒令自己锒铛入狱,最后竟蹊跷惨死于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从新闻报道中可知,李国福在举报过程中非常谨慎,甚至连家人也不知情,在两年时间里多次上京举报都是以外出买药的名义,但就是这般小心翼翼,最后还是因为“某人”违规将举报信截留并交到张治安手中,而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后来,张治安伏法,可是那个“某人”却始终没有露出水面。

难怪有网友会对重庆的“反腐新政”如此不放心:“实名举报就是找死,贪官在钓鱼呢,钓上一条杀一条!”像这样的深度怀疑不能说毫无道理——早在199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但举报人遭报复的事件仍然一再上演。吕净一,因举报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而遭打击报复,又是被拘留,又是被刺成重伤,其妻更是被刺身亡。周伟、郭光允、顾汝汉等,都几乎以身家性命作为举报的沉重成本。无数知名不知名的举报英雄,前仆后继地倒在举报路上。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令人难以释怀,不得不对重庆市的“反腐绝招”多一个心眼。

应该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推出的上述举报奖励办法,对如何保护举报人还是有所考虑的。据一分院有关人士介绍,如果在网络论坛上发帖提供线索,经过立案查证查实,并作出有罪判决,只要能够查实发帖人的真实身份仍可对该举报人进行相应的奖励。网上的举报中心有专人管理,具有安全性及保密性。另外还有3种举报方式,即走访举报、书信举报、电话举报。报道还说,一分院承诺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提供秘密举报室和24小时保护举报人服务。

但这样的承诺仍然是不足以令人放心的。如前所述,我们国家从来就不缺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相关规定,然而举报人惨遭报复的事例仍然层出不穷。尽管我相信,重庆方面一定会为了确保网络举报中心的安全性而采取必要措施的,但是网络举报说实话并不安全,一不小心就会被“人肉”“跨省”;更不要说,举报材料被落入形形色色的“某人”手中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谁敢拿生命作赌注去冒这些风险?

其实话说回来,许多举报人对贪官污吏穷追不舍,冒巨大风险坚持举报,并不是冲着巨额奖励去的;他们中的许多人还因为举报贪官而弄得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从这个角度可以说,当前反腐工作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没人愿意举报,换言之缺乏举报动力,而是在如何确保举报安全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制度漏洞。

这才是真问题!重庆把举报奖金与追赃金额挂钩,以此激发干部群众的举报热情,不能说对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没有一点作用,但在我看来,其正面作用实在微薄。如果说有治本之策的话,我认为只有殚精竭虑地构筑一套运转良好的权力制衡机制,方能从根本上防止贪腐滋生,确保举报者的权利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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