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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楚雄州,一项被称作“一把手组阁”的基层政府领导班子改革,在几个县的局、镇进行了试点。其中,在元谋县元马镇,今年6月,全部副职被免,由“一把手”提名人选重新“组阁”。报道认为,此举突破了原有的干部管理模式。“组阁”者认为新的班子更团结、有活力和提高了效率。

这样组建成的领导班子,比以前更团结更有活力效率更高,应该是有可能的。但是否真正突破了原有的干部管理模式了呢,我认为值得深究。仔细读完这篇篇幅较长的报道,我发现,元马镇的“一把手组阁”,其实只是“一把手提名” 的一种形式而已,“组阁”在这里,是个纯粹的舶来概念。

报道说,2008年7月24日,元谋县委下发《元谋县科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组阁制度(试行)》。第一个试点单位选在城管局,由局长提名,经组织部考核、县委常委会任命了两名副职。这样的做法既实现了“一把手”意图,又保证了“党管干部”。而元马镇的“一把手组阁”,大体程序也是这样的。元马镇提名的8个职位“第一人选”,都最终获得了县委常委会的认可,该镇党委书记彭金富的“组阁”意图得以实现。元谋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黎建波说,“既然搞组阁,只要提名人选没有问题,还是应充分考虑一把手的建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而在这之前,还需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程序。最后,除党委系列外,其他人选尚需人大、政府、政协做出相关的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决议,方能正式任职。

以此对照,元谋县的“一把手组阁”,其实是在行使“选拔任用建议权”;只不过事先经过了某种形式的沟通,其建议都被上级采纳了而已。应该说,在这方面,元谋县委主要领导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开明作风,比较尊重下级的意见和建议。也因此可以说,元谋“一把手组阁制”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但是,元谋“一把手组阁制”并没有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原则”。譬如,无论是突然将原任镇委镇政府副职免职,还是8名新任副职上台,这其中的全过程,我们看不到镇人大和全镇民众的影子,也看不到镇党委委员们和全镇党员的意志,一切都是镇党委书记彭金富和镇长祖凌说了算。这显然跟相关规定不符。如果说这就是“突破”的话,那么,这样的“突破”意义不大,甚至有负面作用。

其实,在特定的国情之下,即便真正实现了基层权力机关的“一把手组阁制”,未必就是大好事。这样形成的政权组织,行政效率可能会有所提高,但是民意基础不一定牢靠;而一把手更容易因此而掌握绝对权力,进而更容易导致腐败。国外行政权力体系中的组阁制,有着比较成熟的权力均衡与监督体制作保障,而中国在这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尚很不完善甚至阙如。因此,对元谋县这几年试行的“一把手组阁制”,不能盲目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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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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