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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民意征集结果的三点启示

2010年12月16日 成都商报电子版

□朱达志 成都商报评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4日向社会公布了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结果。在收到的近10万条意见中,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意见占54.6%。另有36.77%的意见赞成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反对制定车船税法的仅占8.61%。

这样的结果总体而言是让人欣慰的。车船税法草案于10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之后,常委会即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草案的意见,全国各地社会公众通过网络、来信和报刊等方式踊跃表达意见。这件事本身以及意见征集结果,给了我们至少三点有益的启示。

第一,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退,国内物价指数逐月上扬,治理通胀预期成为官民普遍共识的背景下,减轻民众税负,以利于民生改善和内需增加,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尽快全面走出危机和通胀阴影,确保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完成,已是迫在眉睫。

其实,中央去年就开始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进行了多次调研。关于国民收入分配和税制改革,调研组获得了两点共识:一是减轻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二是消除重复征税、调整影响产业发展的税收制度。毋庸赘言,减税已是各方共识,而车船税法草案却有点借节能减排之名,行提税之实,这不但与上述共识相悖,也不合乎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精神,过半民意建议降低车船税负,让人看到了希望。

第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基本方略和历史任务。而合法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长期以行政法规替代国家法律治理社会,显然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行政法规带有浓厚的部门意志和部门利益烙印,而法律的制定则需要一系列较严格的立法程序,更能体现人民意志。

此次车船法草案征求意见,36.77%赞成将车船税费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反对制定车船税法的意见仅占8.61%,这同样是令人欣慰的结果。尽管过半意见认为,草案实际上是个增税文件,但意见提交者们并没有因而否认为此制定法律的意义;而假如草案并没有加税意图,那么我们相信,那8.61%的反对意见恐怕也会趋向于零。

第三,珍惜民意,从民间诉求中汲取治理智慧,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理应成为政府制定政策和行政工作的常态。这次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的结果表明,我们这个社会的主流民意是理性的,只要意见表达渠道畅通,来自民间的智慧将会源源不断地为我们的社会治理贡献良策妙计。这样的宝贵资源,值得我们倍加珍惜和善待。相反,像清口艺人周立波那样视网络为“公厕”,将网民意见表达说成“泄私粪”,要求政府不要“将网络民意当真”,则是跟这个社会真正的主流民意南辕北辙的。

【网友声音】

●胖柳:乘用车目前已是税费征收最多的商品,各种税费占了购车总费用的40%。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增税,实难理解。

●SHUFEN:不要低估百姓的智商。收税是收税,减排是减排,调节是调节,没必要混为一谈。羊头和狗肉分开挂,各取所需,说不定会卖得更好。

http://e.chengdu.cn/html/2010-12/16/content_2005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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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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