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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一位消费者在微博上称,在鞋类垂直B2C商城乐淘购鞋后,只收到了一个空盒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26日证实,乐淘已对该消费者进行了赔付;乐淘网CEO毕胜在微博上回应该客户投诉的同时,还对目前物流配送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现状进行了一番“抱怨”。

眼下,以B2C(商家对客户)模式为主的电子商务可谓日益红火,并已成为商品零售业的一个前途光明的经济增长点。但确如毕胜所言,目前的“物流配送已成为B2C行业发展的瓶颈”,其主要表现为,有能力覆盖全国并提供代收货款业务的快递公司太少,B2C企业的可选择面极窄,而且不少企业的服务意识较为滞后。换言之,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遇到了一个坎儿,急需物流业在充分竞争中提升服务水平,以助益电子商务尽快上台阶。

毕胜说:“有人问我为什么用宅急送,因为只有它能够多区域支持用户货到付款。有人问我为什么用EMS,因为只有它能发到全国。”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能在全国三四级以上市场做代收货款业务的民营快递公司只有宅急送、顺丰两家,而真正能覆盖全国乡村市场的快递公司只有EMS一家。即便是在如此少的选择中,物流配送服务质量也往往令B2C业者烦心,譬如EMS代收款手续费在5%以上,且账期长,而一般快递公司手续费率大多仅在1%~2%之间。

显然,制约当下物流配送业发展,进而制约电子商务产业上台阶的最大和最关键因素,仍然是坊间诟病已久的那个“老大难”问题———垄断。具体而言,中国邮政的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实在是太强势了,它凭借自己的自然垄断加行政性垄断优势,称雄物流配送业,成为该行业的不二寡头。这种“一览众山小”的霸主地位,促使中国邮政EMS公司可以任意抬高服务价格,降低服务水准,以最少的成本赚取最高的利润;而受损的,一是消费者的利益,二是物流业和电子商务业的发展环境。

EMS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是由万国邮联管理下的国际邮件快递服务,它以高速度、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际、国内紧急信函、文件资料、金融票据、商品货样等各类文件资料和物品。可以说,EMS天然具备一定的自然垄断性质。但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EMS并非一家独大,至少在物品配送领域,它不可能拥有行政性垄断资源。而我们的EMS有所不同,它是邮政专营体制下的一种快递服务,因此又具有一定的行政性垄断属性。

中国目前的经济形态从计划体制转型而来,民间和地方物流业的兴起是在邮政递送业务早已成规模之后靠“拾遗补缺”艰难起步的。可以说,起点并不公平。邮政EMS所拥有的资源是公共资源,按理说应由全社会共享。不过,在“木已成舟”的情况下,想打破EMS在中国物流领域的强势垄断绝非易事,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譬如对EMS进行拆分,就不失为一个可行思路。

由于事关国家信息安全和国民通信安全,邮政专营成为国际通行做法,我国邮政法也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中国EMS快递的许多物品,并不具备信件性质,因此不在邮政专营的法定范围之内。此类物流业务,完全可以拿出来交由民间和地方经营。这方面,我们有很多成功做法可资借鉴,譬如电信(包括移动电信)业务的成功拆分。

只有打破了物流业中的行政性垄断,才能从整体上提升这个行业的服务水准和安全性,中国的电子商务事业也才可能获得健康发展的空间。

见报版略有改动:http://e.chengdu.cn/html/2011-01/28/content_2117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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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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