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0
听报道
中国女性企业家中,董明珠女士无疑是一位优秀代表。她最受人敬重的地方,是从基层一线一步步走来,最终成为知名大公司的掌门人。以前的报道称,董明珠的成功,靠的是“吃苦、独立、不服输”。而今天的董明珠女士,已是一位领导力和领悟力都超强的女杰,在近日举办的一个活动中,董女士的发言更是给人醍醐灌顶之感。她说,在如今这个互联网时代,决定一个人能否成为赢家的先决条件,已经不再是性别,而在于我们是不是有智慧、有良心、有诚信、有道德。
智慧、良心、诚信、道德,不单是做一名成功企业家所应具有的品质;做任何一个领域的成功者,这四项品质都必不可少。不管做什么事,智慧能让你做出最好的选择、找到最好的路径和办法,良心可以让你的事业具备有口皆碑的道义基础,诚信能让你获得持续不断的发展动力,道德更是让你成为一个真正成功者的可靠保证。而在这次论坛上,董明珠对这些美德更有具体的阐述,她说:做领导要甘于放下自身利益。
4月18日的《中国经营报》刊发署名文章,转述董女士的话说:我不是什么女神,也不是什么明星,只是心里装着格力的消费者而已。关于女性领导者如何做好管理工作,董女士和大家分享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发生在1995年董女士回到格力做销售部部长时,她哥哥找她帮忙给一个经销商拿货,被她拒绝了,自此兄妹俩再无来往,兄还给妹写了绝交信。董女士说,“看起来这是一件小事,但你要树立一种受人尊重的企业文化,企业管理者就要做出好的榜样,身体力行,甘于把自己的利益放下。”
董女士这种为了事业“六亲不认”的品格,令人肃然起敬。这也是她几十年职业生涯中最令人称道的地方之一。但是,这种品格跟领导者个人的利益追求却是并无矛盾的。只要自身利益合理合法合规,两者就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甚至相得益彰。董明珠拒绝兄长的请求,而且做得那么决绝,当然也属于一种“大公无私”。但换个角度看,董明珠牺牲亲情,未尝不是为了自己的事业顺利发展,这难道不也是一种自身利益?而这样的利益追求显然无可厚非。
有句俗语广为人知,叫“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少人只知革命领袖曾将其作为某种崇高理念的形象注脚,但殊不知它早在大仲马1844年出版的小说《三个火枪手》中就出现了。还有一句话叫“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虽然暂时找不到确切出处,但我知道它跟前面那句话一样,都曾遭到过不同程度的批判。批判者认为,那些说辞的实质,是以他人和社会为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虽在实现个人目的过程中,也会直接或间接地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但其实质是利己主义的,目的和手段之间存在着自身无法解决的冲突。
这样一种形而上的论述,未免显得过于高蹈不接地气。趋利避害乃人之天性,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追求。就像董明珠女士那样,通过几十年不懈努力,在实现了人生崇高价值的同时,也为格力和这个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杰出贡献。只要你的路径和方式合理、合法、合乎公序良俗,那么你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就都会成为增进公共利益的社会合力之一,你的目的和手段就不会有矛盾,你的目的和公益之间更不会产生冲突。
北京大学的钱理群教授曾感叹:我们的大学正在培养一大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为之深感忧虑。这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实际上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利己者。通常所谓利己,是在不牺牲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个人价值,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却是以牺牲他人和社会利益为手段的利己。但是,我们对“精致利己主义”的排拒,并不意味着像董明珠女士所说,要“甘于放下自身利益”。这既不合理,也不现实。
话题:
0
推荐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