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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合适的照片,借用一下这幅“美国30岁女教师诱奸3名17岁男生”的新闻图片吧
 
这两天,新闻实习生小卉被她曾经的“实习老师”——南方日报记者成某性侵的故事,刷爆了朋友圈。从小卉的好友所写帖子看,即便她的叙述有不尽客观甚至不够真实准确之处,那么依据我们的良知和生活经验所作出的自由心证,也足以断定小卉所遭遇的是赤裸裸的强奸(有无直接证据支持另当别论),至少是诱奸。
 
也许需要对这段话做点进一步解释——我的意思是,就算警方或法庭囿于直接证据的缺失而不支持强奸说,那么我们也绝不能退而求其次说那只是诱奸,因为法律认定的事实并不等于客观事实,法律未予认定的事实并不等于不存在。这是简单的道理。至于说“至少是诱奸”,纯粹是出于一种审慎的考虑,留有余地。
 
但是这两天来,有关小卉的遭遇,社交媒体上却充斥着各种自以为是的“质疑”和别有用心的阴谋论,昨晚一位朋友发了个帖子叫“关于南方日报记者诱奸女实习生,看有些媒体人洗地水平有多烂”,其中列举了他在社交网络上看到的六种自以为高明的说法——
 
成员1说,此事蹊跷,那女的发微博意识到老师要搞他……
 
成员2说,现在的实习生啦,不简单……不信那么简单。
 
成员3说,这个年代,一线城市大学生,还在报社实习,装闷啊。
 
成员4说,自己和另外一个男人走进廉价旅馆,发生关系,这怎么能叫强奸?
 
成员5说,去“7天”,真是不太好意思,你都不会去的。
 
成员6说,感觉这些女的是在设套,微信聊天记录是策划好的。拿身份证去7天开房,然后再顺从地进房间,被喷了迷药了?按文章的描述,一路上都是言听计从的。
 
我也在自己的朋友圈看到一些很资深甚至颇有名气的媒体人(当然是男的),也不顾瓜田李下之嫌,质疑小卉和她的朋友,说那个帖子逻辑不对云云。就不怕别人说你道貌岸然、不打自招?
 
当然,就这件事情而言,媒体圈中也不乏清醒、正义、诚实、理性之士,男女都有。譬如侯虹斌女士昨晚就在她的朋友圈中写道:今晚上各个微信群都被南日这桩案件刷屏了。很多人还不信,觉得里面一定有蹊跷。对这种自作高明的阴谋论,真的没法跟他们讲清楚。在没有碰到险恶人心之前,很多女性并不具备判断力,一旦有意外就会懵掉。作为一个经常写女性文章、搜集相关资料的人,我可以说,受到过性骚扰和性侵害的女生,比你们所听闻的要多得多得多。只不过绝大多数都选择隐忍不发。而你们就把那部分没有沉默的人视为阴谋者?陷害者?价格没谈拢的敲诈者?仙人跳?这样,你们明白为什么大多数受害者都不出声了吧?
 
今天,侯丽人在转一个叫“‘我甚至没有意识到那是强奸’新媒体女性独家面访被男记者性侵报社实习生”的报道时,再次悲愤地说:再强调一次,持受害人有罪论的,都是大SB,木有例外。
 
有关此事的更多细节和说法,大家可以自行浏览;若你朋友圈里没有,简单搜索即可获得大量信息。我这个帖子只想说说三个真实故事,跟大家探讨一下什么是强奸,什么是诱奸。
 
 
第一个故事
 
多年前,朋友A君从一家国企下岗了。而此前他已跟自己的老婆分手。那段时间,他无所事事,仗着家境不错游手好闲,成天呼朋唤友,饮酒作乐。我那时候也是闲人一个,偶尔也参与其中。好在本人天生素质过关加胆小怕事,并没有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也算是收放自如。
 
一个周末晚上,酒足饭饱后,A君提议去唱歌(那时候还没有KTV,只有“卡拉OK”)。几个单生男女去到一家卡拉OK酒吧,唱歌、跳舞、继续喝酒(换成啤酒了)。午夜过后,大家都高了,A君倒在沙发上赖着不走。他的“女伴”那晚的情绪也很high,可能酒精摄入超量,也挪不开步子了。我们谁也把他俩没撤,只好各自回家。后来A君告诉我,那夜他其实并没有醉到不省人事的程度,我们走后不久,他俩就在酒吧里啪啪啪了。
 
当晚我们离开之前,酒吧老板颇感为难,要我们把他俩弄走,说“那样不好”。无奈A君实在无赖,我们弄不动他。小老板只好留下来,找了个不远不近的沙发也躺下了,“陪”他俩睡了几个小时。谁叫A君是他的常客呢,由他去吧,爱咋就咋,可持续赚钱要紧。
 
第二天傍晚,A君又到那个女人常去的一个场合,但是酒劲已过的女人对他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眼光中充满怨愤,随后干脆不再搭理他了。后来A君告诉我,那女人的闺蜜很认真地正告他,那晚他强奸了她。他有点紧张,问我咋办。我也说不清楚,于是帮他约了一位律师朋友喝茶。
 
律师朋友听完A君的陈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按你的说法,当晚你并没有大醉,意识还是很清晰的;但是那女士却喝高了,步子都挪不动。你们发生关系时,如果有证据证明她当时有明确的拒绝意思,就算是半推半就,你也可能被控强奸。法律会认定当时她已失去抵抗能力,而你的行为已属违背对方意志。如果她去找当时在场的那个酒吧老板作证,且后者愿意作证,那么你就危险了……即便他不愿作证,也可以说是诱奸——诱奸很难认定为强奸,但是她硬说你诱奸了,你也会吃不了兜着走,很可能要挨打,至少破费是少不了的……
 
A君被唬住了。次日,他央求女人的闺蜜帮他“做工作”……怎么做的我不知道,反正事情最终还是被他搞定了。
 
 
第二个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还是A君。A君晃荡一年多后,他老爸看不过去了,托老战友把他搞进了一家电视台。好在他打小就爱好文学和艺术,文化也还是有一些的,扛摄像机绰绰有余。慢慢的,A君在省内电视新闻界有了点小名气。某市电视台一位实习女记者慕他大名主动加了他的QQ(那时还没微信),两人一来二往就成了“网友”,还以兄妹相称。
 
一个周末,A君实在按耐不住,终于奔赴那个城市,“会网友”去了。
 
按A君后来的叙述,两人见面后,A君有些失望(那时候流行一个说法叫“见光死”)。但虽说女网友的实际相貌跟照片有些差异,但那娇小的身段、齐眉的短发、甜甜的嗓音,还是令A君有所心动。在女网友的住处,两人先是相视傻笑——因为是大白天,双方都有些尴尬,但总体的氛围还是好的。由于屋子太小,他们并排坐在床沿上。两三分钟后,也不知道是谁主动,两人突然就抱上了,然后是亲吻,倒床。
 
应该说,下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但很多情况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倒床后,A君压在女网友身上,后者则狂喘粗气,突然像从梦中醒来似的,说,我怕,我怕。
 
然后,A君就起身了。回省城后他告诉我(毕竟他俩认识,有我的“牵线”之功),当时她说出那个怕字,他第一反应是她还是处女,而他也不想一失足成千古恨——万一事后她要他“负责”怎么办?再说,又有上面第一个故事那个前车之鉴……她都说怕了我还上,不是强奸也是诱奸啊!
 
 
第三个故事
 
第三个故事其实已是一个现象。有人说,中国的大学尤其是研究生院,已经成了某些知名男教授的后宫。甚至在个别的女教授和男研究生之间,也时有艳情故事发生。我认识的一位女研究生多年前就曾跟自己的导师发生过那类故事。起初她告诉我,导师对她“有意思”了;后来有一天,她在QQ上说,他在电梯中拥抱她了;再后来,就那样啦,且没玩没了。
 
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大名鼎鼎,就点到为止吧。
 
 
说实话,我虽然对A君有些看法,但比起某些教授老爷和大编大记们的龌龊与恶浊,他算是清明高格之人了。“老师”们充分利用“小卉”们涉世未深、急于求成、轻信师尊等特点,对她们为所欲为,与其平时人前人后所表现出来的“正直严肃”“嫉恶如仇”乃至面对重大社会问题的各种“政治正确”,实在是南辕北辙。
 
那篇“我甚至没有意识到那是强奸”的报道指出,事实上,小卉最终报警,是在和小姜商量之后,才作出的决定。即便是初次见面,外人也能明显地感觉到这一对好朋友的性格反差:小卉身材瘦小,一米五的身高,不到四十公斤,一看就是那种好脾气的姑娘,总是带着犹豫不决、不好意思的微笑……
 
真不知道那些刻意要为成某洗地的媒体同人们,面对这样的小姑娘,心中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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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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