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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话题最近比较火。几天前,住建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李克强副总理在会上强调,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000万套是硬任务,各地要抓紧安排开工,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昨天又有消息说,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工商联将提出19个团体提案,其中之一是由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起的公租房基金方案,拟定公租房基金规模将在200亿左右。据悉,该商会拟主导设立“建银精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基金采取股份公司制设立,由建银精瑞及有志于保障房建设的开发商作为基金发起人与管理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公租房。

诚然,目前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不足和开发建设力量不足。设立公租房基金,可以引进民间资金,包括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同时还引导一大批具有丰富房地产开发、运营经验的房地产企业投身保障性住房建设中。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提案,令我想起两天前编发的一篇评论。在多年的土地财政运作下,目前地方财力比实行分税制之初已大为增强,特别是一些一线城市,每年的土地出让收入年均高达近千亿,从中拿出一定比例建保障房,是没问题的。但是,约1.4万亿元的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全由地方政府出资显然不可能,中央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必不可少。邓聿文先生因此建议,把保障房建设交由国企尤其是央企去完成。国企本来就是为实现国家的某些特殊使命而设立的,其承担保障房的建设天经地义。至少可以对那些主业为房地产的央企下达保障房建设任务。

这个建议思路是不错的,但真要实施起来,谈何容易。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房地产开发商要不要讲道德,最近几天成为一个坊间热议话题。现代企业无疑是要讲社会责任的,不讲社会责任的企业也不可能赢得口碑从而做大做强。但社会责任跟道德毕竟不是一码事。具体到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那些主业为房地产的央企义务建造若干套保障房,显然不现实。若硬性下任务,不知会出现多少偷工减料的无质量保障的保障房。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建议,其积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基于市场经济理念下的可行方案,那就是,以资本运作的方式吸纳民间资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去投资建设公租房。其实,这个思路也可以借鉴用于邓聿文的建议上,比如,把相关央企的利润划出一块来用于保障房建设投资,让其在资本运作过程中再生利润,客观上则为社会贡献出了一定量的质量过硬的保障性住房。既让开发商有利可图,又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这样“下任务”,也许更好。

3月2日晶报专栏:http://jb.sznews.com/html/2011-03/02/content_14613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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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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