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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办法该改改了

朱达志

网民爆料称,成都老太胡丽天几年来19次成为听证代表,先后支持过多种涨价。胡丽天因此被质疑为政府安排在听证会上的“托儿”。18日,胡女士在接受京城媒体采访时称:7年来她报名了全国、四川省和成都市的40多场听证会,被选上23次;23次中她表示同意的有13次;5次为旁听代表,无权发言;剩余5次,她分别提出了反对意见或改进意见。她不是政府的“托儿”,每次都是自愿报名被随机抽签选出,而之所以如此幸运,主要是因为报名的人太少,比如成都高污染车限行听证,需要8个市民代表参与,但当时只有9个人报名。

随着媒体的纷纷跟进,有关成都四位“听证专业户”的情况正在慢慢清晰起来。不能说网民的爆料就是在“传播谣言”,正是因为他们的质疑让事件真相得以一步步逼近我们。虽然眼下还不能完全排除“听证专业户”现象的存在或可能,但是,如今所呈现出来的事实至少说明,胡丽天女士等几位成都“听证专业户”的出现,归根结底不能怪罪他们,是现有价格听证程序规定出了问题。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是: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从这一规定看,胡丽天等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被推荐的方式成为消费者听证代表,从程序上说并无问题。

真正的问题是,这样简单的程序规定,距《听证办法》所标榜的“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这一宗旨,实在是太远了,换言之,这样的规定漏洞太多太大,太容易被组织听证的政府相关部门钻空子。如今立法听证已经成为世界潮流,发改委的这个《听证办法》可以说就是没有充分听证的产物,才会制定得如此“弱智”,留下那么多“操作”空间。如果是人大制定法律,至少还有个审议过程;而作为行政部门的发改委制定行政法规,没有人大的制约,也没有民众的参与,搞出这么一个笼统的规定来,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看也可以理解。

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听证会的程序安排,却是有着详尽规定的,譬如事先要了解报名人的意见倾向,以便于遴选代表时给予正反各方同等的表达机会;譬如明文规定听证代表报名人数和出席人数的比例,报名人数过少是不能启动听证程序的——若遇到胡女士所说8个名额只有9人报名这样的情况,以及前段时间东莞某个听证会竟无人报名那样的情况,听证会就应该取消,待重新公告后另行组织,而不能悉数改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听证会参加人的方式,霸王硬上弓。

还有一个问题。目前对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是不给任何补贴的。或许有人会说,吃人饭嘴软,听证会组织者若给听证会参加人发钱,将会影响后者的价值立场。这种说法有点想当然。连一点车马费都不给,难怪报名人数那么少。胡女士说,那年去北京参加听证会一共花了她3000元盘缠。这很不合情理。其实问题也很好解决。国外的消费者代表大多为专业的消费者协会组织产生,这个车马费可以由协会支付。此办法一举两得,值得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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