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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报载,由文化部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孔子世界和平奖”公益基金日前启动。而上月底,创立于2010年的一个民间奖项“孔子和平奖”被文化部叫停。报道披露,已被叫停的“孔子和平奖”曾将首届“孔子和平奖”授予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上月初,“孔子和平奖”又将普京等人列入了“孔子和平奖”候选名单。

据“孔子世界和平奖”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羊涤生介绍,“孔子世界和平奖”评选对象是为停止正在发生的战争或暴力行为,对将要发生的战争危机或暴力行为进行斡旋化解、为裁减和销毁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做出杰出贡献的世界各国的机构和个人。每年从9月21日“国际和平日”起,全世界范围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推荐年度和平奖候选人,次年9月21日公布获奖人名单。而先去的“孔子和平奖”显然不被中国官方所看好,后者早在去年就已撇清了与此奖项的关系。

对这样的消息,我有两个问题弄不明白:其一,文化部要搞一个“孔子世界和平奖”,搞就搞呗,为什么一定要叫停民间的“孔子和平奖”?其二,文化部作为主管国家文化事业的行政部门,有什么权力叫停“孔子和平奖”?

从报道所披露的信息看,民间的“孔子和平奖”无疑是一个合法奖项,履行过法定登记注册程序的。否则,它就不可能于去年顺利创立,并将首届“孔子和平奖”授予连战,尽管连先生未出席颁奖礼,而有关方面也及时出面撇开了与此奖项的关系,但斯时毕竟没有取缔此奖项的活动开展。此番文化部出来叫停“孔子和平奖”,令人十分不解。如果文化部想跟民间争夺话语权,另搞一个“孔子世界和平奖”,当然也是可以的,但实在不应该如此霸道,擅将别人“叫停”,唯我独尊。这不是气量大小的问题,而是该不该谨守行政伦理底线的问题。

而文化部叫停“孔子和平奖”的法律依据又在哪里呢?对此问题,报道不是语焉不详,而是根本未予涉及。因此,我实在看不出“孔子和平奖”错在哪里,或者违背了什么法律法规。显然,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文化部并不是“孔子和平奖”评选机构的注册登记机关,充其量只是其业务主管部门。如果“孔子和平奖”违反了国家有关文化事业及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那么,文化部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应该可以将其“叫停”,但却必须依法“叫停”——给出“叫停”的理由,行为合乎法定程序,并允许行政相对人寻求法律救济途径。

姑且不论“孔子和平奖”今年的推选活动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文化部急吼吼出来叫停之,无论如何令人生疑。更何况刚刚叫停别人,自个儿亲身的“克隆儿子”就呱呱落地,实在让人大跌眼镜。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强调对社会组织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要加强服务,要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动辄叫停,并取而代之,依法乎?科学乎?严重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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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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