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召集教育部、公安部等部委的负责人,对《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随后对记者说,公安部已要求对校车和驾驶员实施拉网式清理检查,落实责任,并且将会赋予校车跟公交车同等的路权。
“赋予校车与公交车同等路权”被相关报道作为新闻标题显著呈现,这说明公安部对校车安全的重视已到了一个相当高的程度。最近,有关校车安全的报道和评论,大多把确保校车安全的着力点放在了确保校车本身的质量和优先权上,这当然也是有关部门呼吁得最多的内容。校车的质量不用说很重要,赋予校车某些行驶特权也有其意义。但最近几年全国各地所发生的一系列校车事故告诉我们,从轻重缓急的角度说,当前最为紧要的工作还是严格执法!
同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甘肃省正宁县导致21死43伤的“11·16”校车事故。通报称,该事故原因是甘MA4975小客车严重超员,在大雾天气视线不好的情况下,逆向超速行驶。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车辆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擅自改装车辆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虽说美国式大鼻子校车很令人羡慕,校车本身的坚固、舒适、易识别等等因素也确实很重要,但再好的校车若落在了低素质的管理者和驾驶者手上,仍然无法确保安全,出事是迟早的、必然的,区别只是伤亡程度不同而已。其实,出事原因类似甘肃“11·16”校车事故的,在近年所发生的众多校车安全事故中占比很大。譬如今年3月,在北京门头沟地区,一辆核定载客49人的客车,载着81名幼儿园师生,以98公里的时速撞上路边的施工围挡,造成一名男童死亡。此车系租赁而来,肇事司机竟有10年吸毒史。
而说到路权,公交车专线行驶,主要是为了多拉快跑赶时间,并不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如果把校车赶到公交专用道上与那些庞然大物争资源,谁能保证不出事?何况,这些年发生的重大校车事故,几乎都出在郊野、乡村甚至山区道路上,哪里需要什么跟公交车同等的路权?而且,近年还发生过多起幼儿被长时间“遗忘”在校车里窒息而亡的惨烈事故,这跟路权又有什么关系?
过多强调校车的质量和路权,容易遮蔽当下校车管理的主要问题,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中所说的车辆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擅自改装车辆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说白了,就是管理不善、执法不严!
成都商报2011年12月1日:http://e.chengdu.cn/html/2011-12/01/content_2813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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