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评论:谁来给“碧生源神话”洗洗澡?该文指出,碧生源广告问题多多,早已有监管部门介入。碧生源公司上市前三年,其广告违规23次;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夸大保健功效等原因,碧生源还上过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黑榜”。但屡遭处罚的碧生源却照旧我行我素,监管非常不给力。文章最后开出“药方”:监管困境需要监管部门、媒体和消费者的良性互动来打破。
这样的“药方”是很容易开的;理论上说,也很正确。但是正确的方子在医书中有的是,是否对症下药,能否药到病除,则需另当别论。保健食品这类东西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消费者一般情况下都是跟着广告走。媒体也非专家,技术上较难识别广告真伪;何况媒体跟投放广告的商家之间还存在“合作”与“共赢”的关系。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媒体和消费者跟监管部门很难“互动”得起来,遑论“良性”。要“给碧生源之类的‘神话’好好洗个澡”,很大程度上得靠监管部门给力。
现在的问题恰恰是监管部门对碧生源太厚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该产品功能仅是改善便秘;而广告中,口臭、色斑、痤疮甚至失眠健忘等,却悉数被纳入了其疗效范围。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不对这样明显违法违规的广告彻底叫停呢?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监管部门,对碧生源“屡教不改”的虚假宣传行为,仅仅给予警告、停售或撤销批文之类轻描淡写的处罚,伤不了筋动不了骨。这与其说是监管,不如说是纵容。碧生源敢于把年销售总额的30%、多达近2亿元的资金用于夸张、不实的广告宣传,可见监管对其根本起不到作用。
匪夷所思的是,2010年3月20日,中国保健协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第三届中国保健品公信力论坛暨公信力产品及品牌颁奖大会”,碧生源竟获选“中国保健品十大公信力品牌”,而这还是碧生源第二次入选保健品公信力品牌。2010年那次颁奖大会,参加者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位副委员长,以及卫生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卫生监督协会等部门的领导。披露碧生源广告造假的是这些部门,支持它入选“十大公信力品牌”的也是这些部门。监管的神经如此错乱分裂,你让媒体和民众如何与它们“良性互动”?
广告违规以及监管乏力,不独碧生源,也不独保健品业。而且,广告的问题也不光是夸大其词、欺骗误导消费者;格调低下、违反公序良俗甚至法律法规的广告,也是俯拾皆是。譬如房地产广告。去年,东莞、长沙等地一些楼盘就打出“双峰领秀”,“两万干不干”,“要提,还要往上提”,“再低,就不可能了”等等配妙龄女郎关键部位图片的广告,直叫人怀疑他们是在卖房还是在卖淫。而这样的广告大行于世并招摇过市,监管部门却见惯不惊,着实令媒体和消费者找不到法子去跟它们“良性互动”。
20120113深圳晶报 http://jb.sznews.com/html/2012-01/13/content_1902058.htm
0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