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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有上诉权 但切勿输了尊严

2013年5月21日 成都商报电子版

□成都 朱达志

因在微博上辱骂网友是个“狗汉奸”,北大教授孔庆东被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侵犯名誉权,法庭要求其向原告人关凯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这是十天前的新闻了。最新的消息是,孔庆东在微博上声称不服判决,已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但一中院表示尚未收到上诉书。

知名大学的知名教授把未然当已然,这点小小的不严谨且不去管他。但是他把明显的辱骂当成“轻微的言语冲突”,并且指责“关凯元以此兴诉、恶意缠诉,另有用心”,就不是严不严谨的问题了。事情的原委是,去年5月6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其微博上发表《立春过后是立夏》一文,其中的一首七律诗受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的批评,称其“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孔庆东回复关凯元,“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这些简单事实有公证材料佐证,法院认为孔的言辞系明显含有侮辱性,通过网络传播、转发、继续传播,造成了关凯元的社会评价降低;而孔的侵权行为情节较轻,故判决其在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关凯元精神抚慰金200元,支付公证费1000元。

孔庆东当然可以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行使他的上诉权。但他把骂人“狗汉奸”说成是“轻微的言语冲突”,则与其中文系教授的身份和学术地位太不相称了。孔教授总忘不了在各种场合自诩爱国者,应该明白作为一名师长,在公开场合詈骂一个在校生为汉奸,而且是“狗汉奸”,该是一个多么严重的指控!要知道,孔的微博关注者高达二百多万,即便是“轻微的言语冲突”,其负面影响也会被无限放大。

严格说来,孔教授也有狡辩的权利,但这样低级的狡辩,表面上看是缺少技术含量,实际上是在挑战公众心目中的道德底线。这无论如何不是水平问题,只能是人品问题了。

至于孔教授那套一审判决“扩大了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冲突,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之类说辞,更是语无伦次、毫无逻辑的虚张声势,不值一驳。我只想说,身为北大教授,而且是中文系教授,甚至还是至圣先师孔老夫子的后裔,孔庆东先生你给自己留点尊严好不好?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非常希望孔教授能像孔圣人教导的那样,知错就改,否则越错越大。子还曰过:知耻近乎勇乎。这个就不解释了。

http://e.chengdu.cn/html/2013-05/21/content_3997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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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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