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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里看花房产税

朱达志

有关房产税(物业税)的传言,总是那么牵动人心。两个多月前的一个说法,曾让房产股顷刻失色。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令当日A股暴跌136点,创开年以来最大跌幅。事后,发改委人士出面澄清,“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并坚称,“3年内不会征收房产税。”

昨天又有消息称,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专题工作研讨会上,有关人士透露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在全国个别城市进行。对此,财政部科研所的多位专家却纷纷表示,未曾听闻这一消息。而本月21日,我在任志强的微博上看到,一位叫西门阿庆的人问他“你会不会头痛啊,关于房产税的事”,任志强毫不含糊地答曰:“不担心。出不来。”

这可真是令人纠结。两个多月前的那次“澄清”刚刚见诸网络,马上就有权威部门出面“辟谣”,说发改委相关人士的“澄清”不作数,那只是他个人的揣测。这实际上间接否定了“3年内不会征收房产税”的说法。但这样的“辟谣”很快又被刷新……而到了前几天,相关说法又被“刷”回到了最先“辟谣”的权威部门那里——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然话音刚落,财政部科研所的多位专家就又马上齐刷刷地表示“未曾听闻这一消息。”

有关房产税的政策传言,就这样把人摇得晕头转向。你不知道究竟该听谁。那些把民众当小孩子带进迷宫兜圈子的权威部门、权威人士、相关专家……究竟意欲何为,我是真糊涂了,不明所以。至于那些个“终极问题”——房产税究竟征不征,何时征,怎么个征法等等,静下心来条分缕析,或许还是能看出点端倪来的。

有人说,房产税暂时出不来,是遇到了法制瓶颈——国务院于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其适用范围并未包含个人商品住宅;而要修订该条例或者另起炉灶制定房产税法,得假以时日,不可能说征就征。还有人想得更深一些,认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尚未建立起来,房产税没法征收。在我看来,下面两点,也是房产税难以匆忙出台的重要原因。

首先,高房价的成因,地价因素且不论,投机炒房愈演愈烈无疑也是一大祸根。而许多人却把房产市场上的投机和投资混为一谈了,还自以为政府要抑制甚至打压商品房投资,因此要出台房产税逼迫人们退出房地产投资领域。这可以说是个天大的误会。中央一再提出“要增加民众的财产性收入”,其中就包括投资房地产获得合法收入。

第二,理性的政府是不会动辄增加税种和税收的。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目的之一是调节房价,之二是增加财政收入。前者采取从房地产的保有环节征税,理论上说会产生一定效果,但效果实在有限,因为构成高房价的最主要因素在于房屋的建设和销售环节;更重要的是,为了调节房价而剥夺人们的投资权利,既有悖于国家基本方针,更违反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至于增加财政收入,通过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来实现,也是得不偿失。国家建设需要资金,但不能靠加税聚财。让民间创富渠道枯竭,只能使税收越来越少,财政更加吃紧。美国的做法是,填补政府赤字不但不加税反倒一步步减税,靠借外债和发行国债补充财力。中国这二三十年的做法是,一方面增税,一方面借债。现在意识到了,依靠金融的巨大力量才更靠谱。

总之,税收是一个非常敏感、复杂且会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基本政策问题,政府不可能动辄增加税收,让民间创富源泉枯竭,让自己陷入被动。我还是相信,通过调整土地出让政策和中央与地方的分税比例,限制、打压投机炒房行为,同时保护合理合法的房产投资行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会慢慢理性起来的。   

晶报7月25日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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