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的初稿,被网易博客推至首页,结果遭到不少人的谩骂。现在贴出见报版,其对原稿做了点增删,所增加的观点,应该令有些人满意了吧。呵呵,我也是个三俗之人,不得不媚俗啊。)
正反两面看国美风波的意义与遗憾
2010年8月23日 成都商报电子版
□朱达志 成都商报评论员
国美控股权之争,到了一个关键点。8月20日凌晨,一封由国美董事局发出的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被网媒披露,该信是对黄光裕方面于8月18日凌晨发布的一封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公开信的回应,后者对国美董事局现任主席陈晓进行了全方位的批评和指责。
其实,国美“内讧”白热化,月初就已见端倪。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很快,国美就收到了黄光裕控股的国美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的信函,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弹劾”陈晓。
而在此之前,黄与国美及陈晓的矛盾实际上已在暗自酝酿。早在5月11日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针对12项决议连续投了5张否决票,但黄的反对又遭到了国美董事会的否决。黄光裕与国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矛盾就此公开。据称,黄光裕2008年被羁押之后,曾通过其律师多次给国美董事会和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希望国美将其个人的作用与企业生存发展相捆绑。但这一诉求未被接纳。
按黄光裕方面公开信的说法,陈晓联手贝恩资本搞“去黄光裕化”,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在经营模式上另搞一套。陈晓在公开信中对这些指责给予了一一回应。公有公理婆有婆理,且不管它。只是有一点十分明显:这所有的一切仅为表象,争论的实质是由谁实际掌控国美。
而公众更为关心的是,国美“内讧”对他们和社会究竟有何意义。应该看到,黄光裕入狱之后,其在国美的合法产权并未受损,他仍能以大股东的名义对国美施加巨大影响,并能成功遥控其家族与陈晓领导的董事会对决,这可以说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进步。而且,至少到目前为止,黄陈对决还是被控制在了法律范围内,包括董事局对黄光裕的起诉,也包括黄对陈等人的“弹劾”动议等,这也算是个积极现象。更重要的是,此事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对家族企业向公众公司转型后公司治理结构如何转型和完善等等问题,意义不可低估。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黄光裕作为国美的创始人,尽管现在罪责在身,其作为大股东的权益是理应被尊重的。这里所谓尊重,不光是其股权不可撼动,其在董事会中的决策权(包括提议权和否决权)仍必须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体现。如果大股东的权益都形同虚设或被打折扣,中小股东的权益又何以确保?
而对国美及其全体股东、员工来说,长期并且伤筋动骨伤感情的内讧,无疑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国美的股值因此大幅缩水,对相关各方都没好处。股权之争就说股权,利益之争就谈利益,经营模式之争就辩经营模式,切不可以道德审判的方式施压于对方,更不要打什么“忠义牌”、“民族牌”。这样做,除了令人反感外,于事无补。
【各方声音】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领导力研究中心研究员秦合舫:在任何行业,作为创始人的职业经理人与资方都会出现问题和分歧,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清晰的责权机制是必不可少的。换言之,在公司治理方面,创始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只有双方权力制衡,同时有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彼此行动才能有所敬畏、有所节制、有所约束。
●腾讯网友Ziho:黄光裕入狱已经让他承担了后果,可他的商业智慧犹在,期盼他的智慧能继续把国美搞得越来越好。
●新浪网友广西手机用户:发现支持老黄的普遍文化都不高。哈哈。书读得少,还真麻烦。不用脑想问题。当时没陈晓,只不定国美就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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